1文件撰写
发明人检索查新后撰写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模板可在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进入下载专区-知识产权部分下载。
2校内备案
第一发明人登录本人的科研管理系统,选择科研成果→新增→专利(或在快捷通道中选择专利新增),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及页面最下方的完成人信息(带*为必填项),按要求上传附件。所有信息确认填写无误后提交学院审核。
备注:
1、如无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申请人选择燕山大学,如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选择合作完成并填写合作单位(按照权利人顺序填写);
2、委托学校合作代理机构(北京孚睿湾、大连东方、石家庄众志华清、北京诚辉)申请,代理机构处请选择校内机构;委托其他代理机构申请请选择校外机构并填写代理机构名称;
3专利申请
(1)选择学校采购确定的代理机构
a.知识产权办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分配代理机构。
b.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明人可与代理机构直接沟通,后续的文件上传等事宜由代理机构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第一发明人可在系统中查询下载相关文件及专利证书。
c.该阶段发明人需个人私对公支付全部申请费用,针对后期经学校评估为A类的专利申请,学校将支持部分申请费用。
(2)选择其他代理机构
a.知识产权办收到申请后进行第一次审核。第一次审核通过后发明人自行联系代理机构并上传发明专利定稿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报告(模版可在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下载)。知识产权办进行第二次审核。
b《专利申请委托书》在通过第二次审核后,由第一发明人通过“一网通办”-“用印管理”(用印文件类型选择知识产权)提交申请,须注明校内编号,审批完成至校办盖章。
c.后续的文件上传等事宜由第一发明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自行实时更新,并暂存,直至授权,完成证书上传后点击提交,知识产权办审核,专利申请流程结束(操作步骤可参考下表)。
d.该阶段全部费用由发明人支付。
4专利维护
(1)选择学校采购确定的代理机构
授权后学校将直接缴纳授权后6年年费,6年后专利如需继续维持需发明人自行缴纳年费。
(2)选择其他代理机构
专利授权后需发明人自行缴纳授权后6年年费,可凭国知局开具的燕山大学抬头的官方票据报销。
科研管理系统专利模块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科研成果”。


第二步:点击“新增”专利。


第三步:基本信息填完,点击“提交”按钮。如果一次不能填完。可先暂存,补齐文件后一并提交。


第四步:学院、学校审核后状态为“学校第一次通过”。点击“编辑”,上传定稿文件和申请前评估报告。


第五步:上传定稿文件和申请前评估报告后,点击“保存”,关闭界面之后返回第四步页面,点击“确认提交”。


第六步:学校审核后,状态为“学校第二次通过”,第一发明人可以在一网通办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的用印申请。此后第一发明人需要自己实时更新专利申请的相关通知、文件,上传后点击“暂存”按钮。直至专利授权,上传专利保证书并保存。保存后提交学校审核。申请流程结束。


第七步:上传相应文件后,点击“暂存”。


第八步:所有信息填完后,请发明人再次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提交后将不能更改,如准确无误,请点击“保存”按钮,然后关闭界面。


第九步:点击“第二次确认提交”,是学校审核后,流程结束。


专利费用说明:
1.上述由学校承担的费用仅限于“燕山大学”是第一专利权人且学校教职工为第一发明人的国家发明专利,其中,评估结果为A类的专利,学校承担部分代理费,申请阶段的申请费、实质审查、印刷费以及授权阶段的印花税、授权后六次年费;评估结果为B类的专利,学校不承担代理费及申请阶段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印刷费,承担授权阶段的印花税、授权后六次年费。
2.上述由学校承担的各项费用如已通过发明人科研经费支付,学校将不再重复报销。
3.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2017年1月1日起,学校资助发明专利授权后6次年费,到期后如需继续维持专利权,发明人需依据专利证书规定时间自行缴纳年费,学校将不再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