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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关于受理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申请的通知
2019-12-18 16:01     (点击: )

各学院及老师:

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现开始受理在研项目的项目变更申请,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变更内容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变更:省基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

项目研究内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先书面将变更研究内容的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省基金办批准后,再进行网上填报,否则不予受理。

项目延期申请:在应结题年度申请,原则上不允许申请2次;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项目提前验收申请:在应结题年度的前一年度申请,研究期限在3年期以下的项目不允许提前验收;请上传标注项目资助的成果附件。

项目依托单位变更:请上传相关工作证明佐证材料。

项目终止、撤销:此项目应提供经费使用情况决算表,单位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部门)须在决算表上签章,并请上传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项目组成员变更:新增成员应符合限项规定要求(主持和参与共计1项),项目在研期间只允许变更一次,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例如带有基金标注号的论文、专利等)。

二、填报方式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通过管理系统(http://jjxt.hebkjt.cn:8001/login.aspx)中“项目管理”链接下“项目变更申请”在线填写变更信息,其它时间省基金办不受理此类变更申请。各类变更均需认真详实填写变更理由,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时间安排

需要变更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9年12月22日前在线提交变更申请并上传相关附件。待基金办审核通过后,导出并打印一式3份(含附件)于12月23日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1001室。

联系电话:805703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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