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和重点科研项目培育工作,支持学校科研人员开展自主创新研究,拓展我校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数量和层次,学校制定出台了《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附件3)(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首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类型。培育项目类型分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应急专项)等。
(1)青年项目。以支持青年教师自由探索,自主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等国家级一般纵向科研项目为目标。资助期限2年,理工类平均资助额度2万元/项,社科类平均资助额度0.5万元/项。青年项目限获1次资助。
(2)重点项目。以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学科交叉融合,探索团队建设,争取重大、重点等标志性纵向科研项目为目标。资助期限2年,理工类平均资助额度5万元/项,社科类平均资助额度0.8万元/项。
(3)专项项目(应急专项)。根据国家、省科技政策和动态,临时设立支持的项目。本次申报暂不包括专项项目。
2、申报条件。青年项目申请人不超过40岁(出生日期应在1982年1月1日之后),并未曾获得过国家级项目立项(主持承担,以下均同)。重点项目申请人申请当年不超过50岁(出生日期应在1972年1月1日之后),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且未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在研项目。
3、管理验收
项目执行期均为2年。在执行期内,青年项目负责人,如申请并成功获批国家级项目立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准予结题;重点项目负责人,如申请并成功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立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准予结题。项目研究期间如未获批上述相应项目,应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科研成果后,准予结题。
项目执行期结束,项目负责人应于结题当年12月提交结题报告,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集中受理项目结题申请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学校将择机集中组织“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学术交流会”,所有结题项目负责人均需进行会议报告和学术交流。
项目原则上均应按期结题,由于特殊原因确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负责人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结题。如再未完成,学校将终止项目实施并追查原因,同时视情况收回资助经费。
4、申报流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本学院培育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附件2)。请各位科研人员参照当前国家、行业和河北省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合理确定研究内容。
请各学院于2021年10月22日之前,完成申报项目审核工作,并将申请书纸件一式1份(双面打印),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理工类)和社会科学处(社科类)。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立项等工作。
5、特殊说明
本次培育项目评审结果,将作为2022年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青年、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直接依据,对评审排名处于前列的青年、重点培育项目,将按教育厅分配指标直接推荐申报教育厅对应类型项目。拟申报教育厅重点项目的人员本次申报培育重点项目可暂不考虑年龄限制。教育厅其他类型项目(如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将根据具体申报通知另行组织。
联系电话: 科学技术研究院(世纪楼1001室)8057039
社会科学处(世纪楼1008室) 8074551
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