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项目 
 科研平台 
 科研成果 
 综合通知 
 其他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科研项目>>正文
【科研项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的通知
2022-09-28 17:27 王文棋    (点击: )

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学校于2021年制定出台《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附件1),并顺利开展了首批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以下简“培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立项工作。2022年,学校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培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1.项目类型

本年度培育项目类型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

(1)青年项目。以支持青年教师自由探索,自主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等国家级一般纵向科研项目为目标。资助期限2年,理工类平均资助额度2万元/项,社科类平均资助额度0.5万元/项。青年项目限获1次资助。

(2)重点项目。以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学科交叉融合,探索团队建设,争取重大、重点等标志性纵向科研项目为目标。资助期限2年,理工类平均资助额度5万元/项,社科类平均资助额度0.8万元/项。

2.申报条件

青年项目申请人不超过40岁(出生日期应在1983年1月1日之后),并未曾获得过国家级项目立项(主持承担,以下均同)。重点项目申请人申请当年不超过50岁(出生日期应在1973年1月1日之后),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且未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在研项目。

拟申报2023年教育厅重点项目的人员申报学校培育重点项目暂不考虑年龄限制。

3.限项要求

(1)本次培育项目评审结果将作为2023年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青年、重点)申报推荐的参考依据。

注: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育厅项目”)由教育厅给我校分配申报指标,学校按指标数量择优推荐申报。

(2)青年项目限获1次资助,在研培育项目仅能承担1项,2021年已获得资助的在研培育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申报不再重复资助,但评审优秀的项目可推荐申报教育厅项目。

(3)有在研教育厅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申报不再推荐申报教育厅项目,但可以参与培育项目的评审。

4.结题验收

项目执行期2年。在执行期内,青年项目负责人,如申请并成功获批国家级项目立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准予结题;重点项目负责人,如申请并成功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立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准予结题。项目研究期间如未获批上述相应项目,应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科研成果后,准予结题。

项目执行期结束,项目负责人应于结题当年12月提交结题报告,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集中受理项目结题申请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学校将择机集中组织“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学术交流会”,所有结题项目负责人均需进行会议报告和学术交流。

项目原则上均应按期结题,由于特殊原因确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负责人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结题。如再未完成,学校将终止项目实施并追查原因,同时视情况收回资助经费。

5.申报流程

请项目申请人参照当前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学科代码,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合理确定研究内容,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3)。请各学院做好培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申请人资格审查工作,于2022年11月1日之前,完成申报项目审核工作,并将申请书纸件一式1份(双面打印)、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附件4),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理工类)和社会科学处(社科类)。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立项等工作。

联系电话: 科学技术研究院(世纪楼1001室)8057039,邮箱:kyk@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世纪楼1008室)8074551, 邮箱:wkb@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暂行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2.《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理工类)》.doc已下载
附件【3.《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社科类)》.doc已下载
附件【4. 2022年度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报清单.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