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验收是指由验收专家组采用会议方式,通过听取项目情况介绍,实地考察,收集的意见等,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审核通过后,完成验收。
会议验收专家由5名(含)以上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关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外单位人员组成,其中副高级职称人数不超过2名,相同单位的专家人数不得超过2名。要求包含1名财务方面的专家。
会议验收过程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提交验收申请,需提交除“验收证书”之外的所有材料;第二步提交包括“验收证书”在内的所有材料。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优青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的“应用研究”,一律采用会议验收。
函审验收是指通过网络或通信审阅验收材料,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各专家的意见,形成验收意见。提交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完成验收。
函审验收专家由5名(含)以上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关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外单位人员组成,其中副高级职称人数不超过2名,相同单位的专家人数不得超过2名。函审时,5个专家都需填写一份“验收函审表”,选定的验收组长还需要汇总其他的函审意见填写验收证书中的“验收意见页”。
函审验收过程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提交验收申请,需提交除“验收证书”之外所有材料,其中5份“验收函审表”只填写专家信息,不填写专家意见;第二步提交包括签字盖章的“验收函审表”、“验收证书”在内的所有材料。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青年基金项目的“基础研究”、自筹项目中的“应用研究”类项目采用函审验收。
结题报告验收是指由依托单位审核“结题报告”验收材料,提交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完成验收。
结题报告验收一次完成材料审核,直接提交所有的验收材料。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自筹项目中的“基础研究”类项目可采取提交结题报告的方式进行验收。
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材料封面(附件中下载);
8、经费决算表(附件中下载;有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必须填写,自筹经费项目不填);
9、与项目成果有关的专利、专著、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材料封面(附件中下载);
8、经费决算表(附件中下载;有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必须填写,自筹经费项目不需填);
9、与项目成果有关的专利、专著、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材料封面(附件中下载);
9、与项目成果有关的专利、专著、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10、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有经费的项目需要先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经费决算表的财务盖章。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整理好正式的验收材料(拔尖、重点、优青项目一式3份,青年、自筹项目一式2份),到科学技术研究院1001理工项目办公室办理验收材料盖章事宜。盖章位置具体如下:
2、项目验收申请表:封面-燕大公章,项目承担单位意见页-主管校长名章、燕大公章,项目验收安排页-燕大公章;
4、项目验收证书:封面-燕大公章,项目承担单位意见页-主管校长名章、燕大公章;
6、经费决算报告:燕大公章(自筹经费项目没有经费决算表);
项目负责人持验收材料到省教育厅(石家庄中山西路449号)科技处820室办理材料审核盖章,拔尖、优青项目给教育厅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