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厅科研平台绩效后补助经费项目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河北省科技厅科研平台绩效后补助经费项目验收注意事项
1、验收申请需要在项目到期后3个月内完成,6个月内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2、省级科研平台绩效后补助经费项目采取“书面审核”验收。国家级科研平台运行补助经费项目采取“会议验收”。
3、组织单位为“河北省教育厅”。
4、专家要求,3位专家,其中2位本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1位财务领域高级职称专家。
5、附件要求:
1)验收申请:50万以下项目上传经费决算报告(项目负责人签字、学校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财务公章)、验收工作总结报告。50万以上项目上传审计报告、验收工作总结报告。
2)验收证书:验收组组长签字的验收意见和经费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
6、验收工作总结报告围绕任务书完成情况写。
7、验收意见:要求明确写明任务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明确提出“项目完成任务书各项任务,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8、验收经费:仅针对专项经费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不涉及学校自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