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说明:
1.上述由学校承担的费用仅限于“燕山大学”是第一专利权人且学校教职工为第一发明人的国家发明专利,其中,评估结果为A类的专利,学校承担部分代理费,申请阶段的申请费、实质审查、印刷费以及授权阶段的印花税、授权后六次年费;评估结果为B类的专利,学校不承担代理费及申请阶段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印刷费,承担授权阶段的印花税、授权后六次年费。
2.上述由学校承担的各项费用如已通过发明人科研经费支付,学校将不再重复报销。
3.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2017年1月1日起,学校资助发明专利授权后6次年费,到期后如需继续维持专利权,发明人需依据专利证书规定时间自行缴纳年费,学校将不再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