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校向合作单位转拨科研合作经费时,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合作经费转拨单”并签字,科学技术研究院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带任务书(合同)复印件、合作协议(含经费预算)等合作研究证明材料及本经费转拨单,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办理转款!合作协议模板可在下载专区下载。
项目负责人应要求合作单位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进行各项经费支出,如有经费调整,应征得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进行调整。
特别提示:已落在项目账号中的经费需转拨合作经费时,使用附表1中转拨单;未落账经费需转拨合作经费时,使用附表2中转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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