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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2020-10-23 08:28     (点击: )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评审结果,经过申报、推荐、评审等程序,燕山大学成功入选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这是我校在国家级知识产权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项重要突破,对于我校知识产权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本次评审,全国共确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80所、知识产权示范高校30所,河北省共有两所高校入选试点高校。

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高校名称

1

中国人民大学

2

中国农业大学

3

北京科技大学

4

北京化工大学

5

北京中医药大学

6

南开大学

7

吉林大学

8

河海大学

9

南京农业大学

10

中国药科大学

11

合肥工业大学

12

中国海洋大学

13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4

武汉大学

1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6

西南大学

17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8

兰州大学

19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

西北工业大学

21

大连海事大学

22

暨南大学

23

北京工业大学

24

首都师范大学

25

天津工业大学

26

天津科技大学

27

天津理工大学

28

河北工业大学

29

燕山大学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从规划、管理、服务、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全校各相关部门和广大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学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能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数量、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居河北省高校首位,专利转让数量和金额显著攀升,专利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初步具备了申报试点高校的条件和基础。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于2020年2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制度作用,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燕山大学能够在全国众多高校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对于学校知识产权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将在指导服务、政策引导、项目支持、专业人才培养、优秀经验推广等方面给予学校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学校也将以此次试点高校建设工作为契机,着力提升学校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能力、高质量创造能力、高效益运用能力和高标准保护能力,全面推进一大批高质量专利和专利群的产生,全力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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