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评审结果,经过申报、推荐、评审等程序,燕山大学成功入选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这是我校在国家级知识产权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项重要突破,对于我校知识产权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本次评审,全国共确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80所、知识产权示范高校30所,河北省共有两所高校入选试点高校。
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高校名称 |
1 |
中国人民大学 |
2 |
中国农业大学 |
3 |
北京科技大学 |
4 |
北京化工大学 |
5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6 |
南开大学 |
7 |
吉林大学 |
8 |
河海大学 |
9 |
南京农业大学 |
10 |
中国药科大学 |
11 |
合肥工业大学 |
12 |
中国海洋大学 |
13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14 |
武汉大学 |
15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16 |
西南大学 |
17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18 |
兰州大学 |
19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20 |
西北工业大学 |
21 |
大连海事大学 |
22 |
暨南大学 |
23 |
北京工业大学 |
24 |
首都师范大学 |
25 |
天津工业大学 |
26 |
天津科技大学 |
27 |
天津理工大学 |
28 |
河北工业大学 |
29 |
燕山大学 |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从规划、管理、服务、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全校各相关部门和广大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学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能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数量、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居河北省高校首位,专利转让数量和金额显著攀升,专利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初步具备了申报试点高校的条件和基础。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于2020年2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制度作用,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燕山大学能够在全国众多高校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对于学校知识产权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将在指导服务、政策引导、项目支持、专业人才培养、优秀经验推广等方面给予学校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学校也将以此次试点高校建设工作为契机,着力提升学校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能力、高质量创造能力、高效益运用能力和高标准保护能力,全面推进一大批高质量专利和专利群的产生,全力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