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项目 
 科研平台 
 科研成果 
 综合通知 
 其他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科研项目>>正文
【科研项目】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1-05 22:00 王文棋    (点击: )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1月5日已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20日16时截止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编制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五、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六、我校申报组织工作安排

  3月1日前:学院科研科为申请人分配申请账号(已有用户请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项目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

  3月9日前:申请人提供用于形式检查的申请书纸件1份(A4双面),送交学院科研科。

  3月10~12日:科研院、学院共同对申请书进行形式检查。

  3月13~15日:申请人修改并最后提交申请书。

  3月16~19日:学院、科研院对申请书再次进行审核并最后提交基金委。

为保证基金申请书格式检查所需时间,最大程度降低初筛率,请项目申请人按照学校、学院的申报组织工作间及时提交申请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月5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