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教师:
我校于今年8月份作为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关于支持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措施》(石政办函〔2023〕38号),鼓励驻冀高校参与石家庄市产业发展,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石家庄市科技局编制了《2024年度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等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10。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同一项目不能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科研诚信要求贯穿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的全过程;
(三)如项目立项,请务必保证按要求结题,无故拖期,将在今后校内项目申报及遴选中予以限制;
(四)严守保密制度,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
二、申报事项及流程
(一)《2024年度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项目》、《2024年度驻冀高校合作共建创新研究院申报指南》
1.以上专项均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登录“石家庄科技网—业务办理—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办理入口”。
2.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
3.需增设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用户信息的项目申报人请填写《石家庄市科技局系统新增用户名申请表》(附件11),于2023年11月10日之前发送至jszy@ysu.edu.cn。
4.联系人及电话:
产学研合作项目:蔡老师 8511061;
创新研究院申报:冯老师 8511061。
(二)《2024年度驻冀高校基础研究项目》、《2024年度驻冀高校创新领军人才团队项目》
1.申报类型
(1)驻冀高校基础研究项目:面上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及重点项目。
(2)驻冀高校创新领军人才团队项目。
2.驻冀高校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成果优先在石家庄市应用。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在职人员,且目前主持在研的基础研究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基金项目-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最多1项;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本指南项目。
(3)实行限额申报。面上项目我校限额申报10项,优秀青年项目限额申报5项,重点项目限额申报2项。
3.申报安排
(1)此次申报通过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石家庄科技网—业务办理—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办理入口)进行。
(2)请面上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及创新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申报人于11月13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按照学院要求导出纸质版申请书及佐证材料报送学院科研科。
请各学院于11月15日前根据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并组织基础研究项目内部评审,按《2024年度驻冀高校基础研究项目学院申报限额表》(附件12)中限额进行遴选,并于11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申请书及佐证材料(面上、优秀青年及重点项目一式五份,创新领军人才团队项目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交到世纪楼1001室。科学技术研究院按限额组织基础研究项目评审。
(3)需增设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用户信息的项目申报人请填写《石家庄市科技局系统新增用户名申请表》(附件11),并于11月10日之前发送至kyk@ysu.edu.cn。
4.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8057039。
(三)《2024年度驻冀高校科技特派员选派申报》
1.科技特派员的申请与办理通过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市科技局网站主页“业务办理—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登录)在网上进行。
2.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网上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
3.联系人及电话:冯老师8511061。
(四)《2024年度驻冀高校研究生来石实践补贴》
采取线下形式申报,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按照顺序装订在一起。
(1)驻冀高校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补贴申领表;
(2)驻冀高校研究生与石家庄市企业合作协议书;
(3)驻冀高校研究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电子版为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申领表、协议书、开题报告按照顺序,合并成一个文件,文件命名规则:燕山大学××学院+姓名)
备注:申请表中的所在学院填写燕山大学××学院;合作协议书为能证明研究生课题与企业产品、技术、工艺等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实践基地/工作站的建设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体现与研究生课题相关的研究方向);开题报告每页盖学院公章。
1.上述材料于2023年11月20日前送至燕山大学(鹿泉)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电气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A40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zhang1120@ysu.edu.cn。
2.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13582409219。
(五)《2024年度驻冀高校联合共建科普示范基地及科普辅导员工作站项目》
采取线下形式申报,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内容。
1.各学院需同时报送《联合共建科普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或《科普辅导员工作站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上述材料于2023年11月20日前送至燕山大学(鹿泉)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电气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A40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zhang1120@ysu.edu.cn。
3.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13582409219。
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科学技术研究院
燕山大学(鹿泉)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