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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的通知
2023-11-17 14:31     (点击: )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和重点科研项目培育工作,促进多学科交叉发展和团队建设,根据《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本年度学校继续开展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类型

培育项目类型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

(1)青年项目。以支持青年教师自由探索,自主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等国家级一般纵向科研项目为目标。资助期限2年,理工类平均资助额度2万元/项。青年项目限获1次资助。

(2)重点项目。以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学科交叉融合,探索团队建设,争取重大、重点等标志性纵向科研项目为目标。资助期限2年,理工类平均资助额度5万元/项。

2.申报条件

(1)青年项目申报人申请当年不超过40岁(出生日期应在1984年1月1日之后),并未曾获得过国家级项目主持立项。

(2)重点项目申报人申请当年不超过50岁(出生日期应在1974年1月1日之后),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且未有主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杰青、优青等标志性在研项目。

(3)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承担1项在研的培育项目(含所有类型),2021年、2022年已获得资助的在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再重复资助。

3.结题验收

在项目执行期内,青年项目负责人,如申报并成功获批国家级项目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准予结题;重点项目负责人,如申报并成功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立项(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杰青、优青等标志性项目),准予结题。项目研究期间如未获批上述相应项目,应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科研成果后,准予结题。

项目执行期结束,项目负责人应于结题当年12月提交结题报告,科学技术研究院集中受理项目结题。此外,学校将择机集中组织“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学术交流会”,所有结题项目负责人均需进行会议报告和学术交流。

项目原则上均应按期结题,由于特殊原因确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负责人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结题。如再未完成,学校将终止项目实施并追查原因,同时视情况收回资助经费。

4.申报流程

请项目申报人参照当前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学科代码,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合理确定研究内容,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请各学院做好培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申请人资格审查工作,于2023年12月13日之前,完成申报项目审核工作,并将申请书纸件一式1份(双面打印)、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附件3),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1001室。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立项等工作。

联系电话:8057039

邮 箱:kyk@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 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暂行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2. 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理工类).doc已下载
附件【3. 2023年度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报清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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