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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关于申报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20-05-21 09:35     (点击: )

相关学院及老师: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要求如下:

1.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2.请有意向且符合申报要求的老师于5月27日前,登陆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由科研奖励板块中的“奖励申报”项进行报名,并填写《科学技术奖申报预审表》(附件2),由学院报送至科研院成果平台办公室。

3.由科研院根据报名情况发放奖励申报的推荐号和校验码,6月1日起申报老师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jybkjgl.moe.edu.cn/kjpj)按要求填写材料。

4. 6月22日将书面推荐材料(一份暂不装订)报到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平台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5. 6月30日最终提交书面推荐材料一式3份(含一套全红章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线装),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报送。

办公地点:世纪楼1005室

联系电话:8074983

电子邮箱:tjb@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5月21日

  

 

  

附件【附件1 申报相关材料.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2 科学技术奖申报预审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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