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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关于申报2020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2020-10-12 17:47     (点击: )

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科奖字〔2020〕17号)要求,2020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即日起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1、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开发和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指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特别是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过程中,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科技成果,实现了技术领域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是行业领域工程与技术的带头人,多次获得科技奖励,贡献突出。

2、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要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的科学研究领军人物。指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导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整体学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地位,是本学科科研与学术的领军人才,具有多项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成果,多次获得科技奖励,贡献突出。

二、提名要求:

原则上提名不超过一人,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不提名;曾获“省长特别奖”“省突出贡献奖”的集体项目、个人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再提名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对在疫情防控前线工作或对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提名河北省突出贡献奖。

三、申报程序:

1、拟申报的学院或老师请于10月14日前与科研院成果平台办联系。

2、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提名人选简介要求》(附件)填写简介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到科研院成果平台办公室,同时将简介电子版发送到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办公地点:世纪楼1005室

联系电话:8074983

电子邮箱:tjb@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附件 河北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提名工作的通知.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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