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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2021-10-13 20:15     (点击: )

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科奖字[2021]2号,附件1)要求,2021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在学科建设、技术创新、产业科学技术进步、人才培养等方面作了突出贡献,为我省相关领域科技创新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开发和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2.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要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的科学研究领军人物。

二、申报要求及程序:

1.原则上申报不超过一人,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不申报;曾获“省长特别奖”“省突出贡献奖”的集体项目、个人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可再申报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对在疫情防控前线工作或对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河北省突出贡献奖。

2.拟申报的学院或老师请与科研院成果平台办联系,填写并提交《科学技术奖申报预审表》(学院签字、盖章.附件2),并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提名人选简介要求》(附件3)填写简介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到科研院成果平台办公室,同时将简介电子版发送到邮箱tjb@ysu.edu.cn。

3.省奖励办将组织专家就人选进行初审,然后通知入围的人选按要求填写提名书,组成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建议授奖人。

办公地点:世纪楼1005室

联系电话:807498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附件1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科学技术奖申报预审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提名人选简介要求.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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