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科奖字[2021]3号,附件1)要求,2021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河北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省外、境外的个人或组织,每年授奖不超过5项。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与河北省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应用等方面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对河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向河北省传授先进科学技术、提出重要科技发展建议与对策、培养科技人才或者管理人才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推进了河北省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在促进河北省与其他国家、国际组织或者我国其他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对河北省的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申报指标不限,注重申报与我省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和地位、对我省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的人(组织),特别是为我省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领军人才培养等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专家和国际组织,以及河北省外专家和组织。对参与我省疫情防控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省外专家,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河北省科技合作奖。
2.拟申报的学院或老师请与科研院成果平台办联系,填写并提交《科学技术奖申报预审表》(学院签字、盖章,附件2)、《河北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人选(组织)简介格式》(附件3)和《候选人(组织)基本情况表》(附件4),于10月15日前报送到科研院成果平台办公室,同时将简介电子版发送到邮箱tjb@ysu.edu.cn。
3.省奖励办将组织专家就提名人选进行初审,然后通知入围的人选按要求填写提名书,组成省科学技术合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建议授奖人。
办公地点:世纪楼1005室
联系电话:807498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