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及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2〕1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冀教科函[2022]8号)要求,现启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由省教育厅提名,名额不限;也可通过专家进行提名。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报备
2022年4月11日前,请拟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老师填写《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预审表》(附件2,签字盖章)和(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意向表)(附件3),由学院以邮件形式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平台办公室。科学技术研究院根据报备信息发放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申报老师可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 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
(三)形式审查
请提名项目于5月5日前提交提名项目初稿,学校组织形式审查。
(四)提名公示
形式审查通过的通用项目(非涉密项目),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书面公示,合作单位公示需于5月12日前完成书面公示,并提交合作单位公示结果函,学校提名项目统一公示(公示时间:5月6日至5月12日)。
(五)材料提交。
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正式提名书纸件连同有关附件一式4份(含一份原件)经审核之后装订成册,于5月13日前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平台办公室。如有回避要求,同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选填)。
办公地点:世纪楼1005室
联系电话:8074983
电子邮箱:tjb@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