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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知】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2023-12-29 15:38 杨明    (点击: )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附件1)、《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冀市监函〔2023〕540号)(附件2)要求,为做好我校参评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本次组织申报的参评专利仅限燕山大学为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权人的专利,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院士推荐不占名额)。

二、推荐及评审程序

可通过如下三种途径申报:

1.发明人自主申报——学校评审推荐——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推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推荐——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2.由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推荐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学校审核——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报送——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3.发明人自主申报——学校评审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全国性行业协会评审推荐(需自行联系)——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奖项设置、参评条件

1.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2.参评条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 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 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 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其他申报事项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附件1)。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该奖项申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请申报人认真学习《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附件1)、《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冀市监函〔2023〕540号)(附件2)、《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下载)等相关文件,按要求准备好《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附件3)或《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附件4),并于2024年1月2日前发送至邮箱kjcq@ys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明  8074554


附件1: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附件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附件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科学技术研究院 知识产权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附件2: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3年修订版).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3年修订版).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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