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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通知】关于国家科技专家库入库申请的通知
2022-06-08 22:09     (点击: )

各相关学院、部门:

国家科技专家库建设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均从专家库中抽选。为配合科技部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专家库建设,促进学校对外学术交流,学校将组织遴选我校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家申请加入国家科技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入库专家应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一线优先。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优先推荐。

2.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4.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5.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6.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企业产值在2000万以上)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总监。

7.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其联盟、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8.在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主要从事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9.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等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0.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申请程序及要求

1.新增入库专家请填写《科技专家库新增信息统计表》(见附件)。《统计表》申请人所在学院科研科统一汇总后,提交学校科研院;非教学单位人员,直接将统计表发送至kyk@ysu.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专家库新增统计表-学院/姓名”。

2.请各相关单位对照入库专家申请条件,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做好本单位新增专家推荐工作。

3.学校根据名单在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中创建专家账号,请各位申请人收到创建账号的短信信息后,及时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充实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

4.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被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5.已入库专家不必重复申请,如有必要请及更新个人信息。到我校工作前已入库的专家,可在系统“专家事务管理”中申请单位变更。

6.本次集中申请,请各学院和相关人员于6月15日前,将统计表上报科研院。待收到账户开通短信后,请各位专家于6月27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填报和提交工作。

三、其他说明

推荐专家入库为常规工作,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常年开放此项功能。今后有符合条件的专家,可及时联系学校科研院完成推荐入库工作。

联系电话:805703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6月8日

附件【附件_科技专家库新增信息统计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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